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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发[2010]132号
校内各单位:
《麻豆
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原则要求》《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》《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(2010年-2011年过渡条件)》经学校学术委员会、教学委员会会议审定,2010年4月10日麻豆
2010年第5次党政联席办公会议(校长办公会议)批准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麻豆
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原则要求
2.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
3.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(2010年-2011年过渡条件)
麻豆
二一年四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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